Freitag, Juni 24, 2005

良心自由高于执行命令

德国联邦国防军一名少校在2004年4月美英对伊拉克进行战争期间,拒绝参加一个
电脑程序的研发工作。他的看法是,这种程序不能排除被用于在伊拉克的战争行动
的可能性。而他视这场伊拉克战争为违反国际法的。后来这位少校被军事法庭判处
降级为上尉。少校和部队都不满这个判决,分别进入上诉。部队上诉的要求是把这
位少校开除出去。然而莱比锡的联邦行政法院现在判决这位军官的行动是合理的,
也就是说:良心自由原则上可以视为高于执行命令。法庭说,这位少校的良心决定
是令人信服的,“在这个具体情况下”,命令不能强行凌驾于良心自由之上。所以联
邦国防军不仅不能开除这个少校而且应该也必须把这位少校调任到其它岗位上去。

联想到希特勒纳粹时代,为什么全体德国人都应该为那场战争负责,原因很简单,
人不能昧着良心干那“伤天害理”的事,就算是执行命令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