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永久居留
在旅居德国十一年以后,今天妻与在下终获永久居留权,儿子的有限居留要等到他十六足岁时来解决。
三个月以前我们就早早地递交了申请表,中间去询问了两次,后一次是一周以前,本地的外国人局说一定要等到今天才行,因为今天是我们拿有限居留 (befristete Aufenthaltserlaubnis)满五年后的第一天,以前的德国外国人法规定说有限居留五年后可转为永久居留,而我们以前读书期间的临时居留 (Aufenthaltsbiwilligung)是不能计入用来申请永久居留所需要的五年有限居留时间的! 本以为今年起实施的新移民法()会带来些新思维,因为新移民法把所有非永久居留合并为居留权(Aufenthaltserlaubnis),永久居留改称 定居权(),居留五年后可转为定居。但是善良的外国人错了,内务部的外国人法执行条例大笔一挥,说以学习为目的的居留不能计入用来申请定居所需要的五年居 留时间。。。完全是新瓶装旧酒,换汤不换药!
说起来好笑的还有:德语里Aufenthaltserlaubnis和Aufenthaltsbiwilligung几乎是一个意思,在下实在是为了行文的反方便才使用了不同的中文翻译。当然按以前的德国外国人法它们确确实实有外延上的天壤之别。
在德国总的来说德国人对外国人不能说不客气,但是德国人骨子里是排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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